川建造注办[2014]52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要求,经审核,李博等3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袁梦媛等66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殷镜等17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1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6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建设岗培注册中心028-85439930
四川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028-8693235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厅建筑管理处。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李博等38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