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建设厅皖人办发[2005]102号文件执行。
四、 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本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200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处理考生信息(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200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于2006年9月6日将《200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并通过网络将报考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200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处理考生信息,制作数据软盘,于2006年9月6日携带考生报名表、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数据软盘和《200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因违纪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核查,不允许其参加考试报名。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各市考点一律设在省辖市所在地,于11月1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公布。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前10天,各市人事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下载数据打印准考证;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于11月6日-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各市、各单位须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科75元收取,各市按每科45元提留,余款于2006年9月6日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