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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07二级建造师考试4.23起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7-04-26 10:21:00

关于做好200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6〕13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3日—5月2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7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㈡ 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㈢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情况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文件,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五、报名要求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考生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由符合免试一科或两科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link.233.com/21713>点击“人事考试”栏目,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㈡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考生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考生提供的职称证(由符合免试一科或两科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和考生报名条件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三是须对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报考科目、身份证号码和续考生上年度档案号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㈣ 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㈤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㈥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㈦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㈧ 涪陵区人事局考试科,联系电话:72227363.

㈨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3183.

㈩ 重庆建设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渝中区观音岩捍卫路18号三楼,联系电话:63531755、63531757)。

七、考试收费标准

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㈡ 新考生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免试部分科目考生不收取)。

八、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九、其他要求

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7年的续考生设10个专业,分别是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 2007年的新考生设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工程。考生报名时,续考生填写好自己的档案号、科目代码。新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详见《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专业、级别、科目代码对照表》附件2)。每个专业共设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㈡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㈢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于2007年6月8日前,将《200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续考生报名人数统计表》、《200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专业报名人数统计表和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㈣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的报名参考工作。

㈤ 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后。

㈥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link.233.com/21713)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专业、级别、科目代码对照表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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