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7]151号
关于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81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建设厅文件《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59号),有关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分别按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和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名。考生登陆我中心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6月25日上午9时起,7月27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进入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三)“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7月27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7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解放军体育进修学院(军体院)羽毛球馆(由广州火车东站西行至中泰国际广场,入军体院东门转右)。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7月2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8月9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8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四)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①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②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③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3个: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4)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①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专业未通过的,应当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②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③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④已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新设实务科目类别选报其中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我省从2006年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用A4纸自行下载及打印准考证。
(二) 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0元,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三)考试用书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0)83754261.考前培训事宜由建设工程教育网负责。联系电话:010-82319999-251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