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二OO八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06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厅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八期),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5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各科目均为120分 | 52分 |
水利水电工程 | 5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52分 | ||
建筑工程 | 52分 | ||
矿业工程 | 52分 | ||
机电工程 | 52分 |
资格审查和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