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建设局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81号)、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和《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考条件及免试科目的通知》(冀人字[2005]17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由各市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经各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初审盖章后报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按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市考试中心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于2006年7月3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于8月15日前整理上报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及免试材料复印件(包括免试人员报名表)各市要落实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严格把关。我们将对免试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由市考试中心改为考全科,并做好相关工作,但不得再补订试卷;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的业对照表执行。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暂参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务费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90元。收费标准批复后多退少补。
七、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中心职考处,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3834743.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