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职〔2007〕12号
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内容摘要: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举行。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精神,今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有所调整,请各省辖市人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专业调整后考试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考试报名时间定于7月5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条件
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文件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建设厅与人事厅协商确定。
2.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05年度与2006年度为一个周期,2006年度与2007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打印填写《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辖市人事(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经省人事厅职称处资格审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
中央驻豫单位到属地省辖市报名。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到属地省辖市报名。报名资格审查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2007年7月5日至7月31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办理。2007年8月1日至3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2007年8月3日至5日,各省辖市考试中心将《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同时缴纳考试费。
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应打印填写,手工填写不予受理),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报名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报电子版)一式三份,市留一份,上报二份。
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六)报考费用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814 号),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按以下标准收费:
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0元。
上述费用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考生报名时一并收取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