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1、南通市区报名时间:2006年7月4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各县(市)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建设(建工)部门共同商定。
(二)报名地点:
南通市区报名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东4楼);
海安县报名点:海安县人事局(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
如皋市报名点:如皋市人才服务中心(福寿路行政中心)
如东县报名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通州市报名点:通州市人事局(通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6013)
海门市报名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
启东市报名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
各县(市)务必于7月11日将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的信息、报名表和信息汇总表(盖章)等相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报名工作采用个人报名(当场摄像)和单位集中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工作。
(三)报名程序:
新考生填写《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携带下列材料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免试部分科目和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含照片、姓名、签发单位印章等关键内容)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老考生只需填写《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ntpta.gov.cn下载)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提供身份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请务必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新考生,往年所考成绩一律作废)的凭据(准考证)并缴纳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供材料的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六、收费事宜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