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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8月1日至8月14日网报

来源:233网校 2007-08-07 07:56:00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工局《关于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179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管理 .从即日起可至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提前办理教材征订及考前辅导报名工作。(联系电话:5682071,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112室,教材征订单和辅导报名表可至“职称与继续教育”栏内下载)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省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到2007年10月27、28日进行。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专业类别调整问题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6]213号)精神,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

  (三)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五、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一)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

  对于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只允许06年度报考过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在报考时仍作为老考生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对于06年度报考过上述专业考试但未有合格科目的老考生或者06年没有报考的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报考07年度考试时建议全部按新考生报考;

  其他专业的老考生仍凭档案号从老考生报名入口报考。

  (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工程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为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简称“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六、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常州考试网(www.czks.cn),进入常州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打印报名表1份。

  (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工作从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16日,在常州市人才市场(北直街35号)二楼招聘大厅进行,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网上打印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网上打印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3.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报其他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网上打印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5)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八、收费事宜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考试用书的预订,在现场审核确认时一并办理,考前培训建议参加考试大的网上辅导。

  附件:二○○七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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