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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8月13日至16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7-08-07 08:29:00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一)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7个专业只允许曾经报考过的考生续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工程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简称“增考1科”),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10月27日
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考试成绩管理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报名办法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13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6县(市)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建设部门共同商定,具体见南通人事考试网的县市专栏。
各县(市)于2006年8月17日前将报名信息和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其中报名材料按新、老考生及增报1科考生分别报送。
报名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4楼);
海安县报名点:海安县人事局(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 
如皋市报名点:如皋市人才服务中心(福寿路行政中心)。 
如东县报名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通州市报名点:通州市人事局(通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6013)。
海门市报名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 
启东市报名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
2、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都需提交《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增考1科考生专用)》(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下载),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报名时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现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已备准考证上使用。
3、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除需提交上述第2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携带下列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免试部分科目的,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续考人员(老考生)除需提交上述第2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年度档案号(务必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否则将被视为新考生,往年所考成绩一律作废)的凭据(即上年度准考证原件或考试成绩单——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下载)。
5、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相应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除需提交上述第2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方能报考。

六、收费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其他
考前辅导与教材征订在报名现场办理。建议参加考试大网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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