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鲁建执字【2008】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按照建设部《关于二〇〇七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4号)精神,经对我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确定,2007年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执行全国指导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
科 目 名 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2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房屋建筑工程 | 均为120分 | 72分 |
公路工程 | 72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72分 | ||
电力工程 | 72分 | ||
矿山工程 | 72分 | ||
冶炼工程 | 72分 | ||
石油化工工程 | 7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72分 | ||
机电安装工程 | 72分 | ||
装饰装修工程 | 72分 | ||
建筑工程 | 72分 | ||
矿业工程 | 72分 | ||
机电工程 | 7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