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沪建建管[2008]19号有关建造师资格管理规定,现将核准的上海市第十一批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按证书序号公布(名单附后),自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前来办理领取证、章手续。
企业办理领取证、章须知:
一、持单位介绍信到小木桥路683号1楼技术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
二、携带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粘贴台将照片粘贴在照片栏内。
三、将粘好照片后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交还给领证台工作人员,盖章后当场领取证书。
四、持单位介绍信到高安路33号上海朋佳印务有限公司文教礼品专卖店领取建造师注册章。领章时需付款(35元/枚)后再领章,用现金或支票支付。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