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赴四川承担灾区援建任务未能参加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8]22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规划局、建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接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非本省专业技术人员异地参加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函》(川人考函[2008]82号)通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同意,因承担灾区援建任务而未能参加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所援建的市(州)就近参加由四川省11月15日—16日组织的相应资格考试。考试成绩由四川统一通知,合格标准由我省确定。
在我省已参加二级建造师报名、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进行考试的人员,请于9月1日—5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我中心办理重新参加考试的登记手续,免收报名费。
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40575、87440577、87440578、87457210、87447652.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