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考[2008]3号和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2006、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专[2008]5号,现将有关办理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00 |
45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 |
45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 |
120 |
50 |
公路 |
120 |
50 | |
水利水电 |
120 |
50 | |
市政 |
120 |
50 | |
矿业 |
120 |
50 | |
机电 |
120 |
50 |
二、办证程序
请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自行在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上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并下载打印一份后携带本人半寸免冠近照两张和准考证到考试报名点办理合格证书。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