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房屋建筑工程 |
均为120分 |
均为72分 |
公路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电力工程 | |||
矿山工程 | |||
冶炼工程 | |||
石油化工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机电安装工程 | |||
装饰装修工程 | |||
建筑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备注:可能有部分省市的合格标准有点出入,具体请查看各地区的合格标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