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告
为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注册有关工作,严肃考试工作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省人社厅、住建厅决定对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进行资格复查。现通告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
人社、建设(建委)部门将对报名参加今年全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人员报考资格组织专项排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不核发准考证。各报考单位和报考人员要开展自查自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向当地人社部门和建设(建委)部门提出,由各设区市人社、住建部门报送到省人社厅、省住建厅。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人员,可退还报考费,且免予责任追究。
二、实施考后资格复查
2015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且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后,须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学历查询认证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工资变动审批表》等到原报名点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报名、注册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符合条件仍参加考试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12号部令)进行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对二级建造师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