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里详细注明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为目录和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行为目录。
小编帮大家列一下,存在以下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房地产市场方面。
34.未组织房屋结构安全竣工验收或者房屋结构安全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投入使用的;
40.未取得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资格证书或被吊销资质证书,开展房地产测绘业务的;
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43.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4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劳务工资造成集体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
45.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造成较大影响的;
46.施工单位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47.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48.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交付使用,逾期不办理验收手续的;
标准定额方面。
49.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0.多次违反强制性标准且整改不到位的;
城市建设方面。
61.设计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违背国家政策精神的规划设计方案,且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造成破坏的;
62.违反国家规划标准强制性内容,进行方案设计的;
63.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建筑节能与科技方面。
70.虚开发票报销、编制虚假合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恶意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
71.经认定提供、使用假冒伪劣或缺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造成恶劣影响的;
城市管理方面。
7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限期未改正的;
79.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且未履行责令限期拆除义务的;
82.未按照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施附属绿地建设的;
8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决定后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85.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限期未改正的;
87.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经教育劝阻后,拒不整改的;
89.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其他。
92.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政策补贴、评比达标表彰、绿色建筑标识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等非法行为的;
95.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96.经人民法院认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97.依法认定企业由涉黑涉恶人员开办或者参与的;
98.造谣生事、恶意炒作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
99.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决的;
100.经信用评价列为最低等级的;
101.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应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行为。
其他详细,大家可以看公告具体目录,总而言之,建筑业信用评级的时代来了,市场监管规范越来越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