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院)2023年统考硕士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拟录取名单>>请查看官网
以下内容须考生注意:
一、体检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并正反面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到中关村医院进行体检。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体检报告(含化验单等附件)须于4月14日前提交至我校(院)研招办(82号楼206室)。如需快递,按以下地址办理邮寄(到付件一律拒收):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研招办
收件人:研招办
电 话:见官网
二、特别说明
1.目前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初取意向,如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工作拟于5月份开展,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3.考生入学前,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附件: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31日
原标题: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0998/bmpd/yjsy2/tzgg/202303/t20230331_157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