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政审表事宜的通知
1.所有拟录取考生(包含推免生)均需提交政审表,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1)应届本科生: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学工(思政)部门办理;
(2)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在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2.如复试时未领取政审表纸质版,请自行下载
3.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5月5日前,由本人或通过EMS(谢绝其他快递)将政审表交至各自辅导员。(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官网)。
原标题: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政审表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4860/2023/0417/c8927a21203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