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调取档案、核对通信地址及定向单位信息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已公布,现就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调取档案、核对通信地址及定向单位信息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
为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实表现函调表(函调表模板及办理要求见附件1),并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通过EMS的方式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见附件2)。
二、非定向就业考生调转人事档案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调档函》(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平台中下载,网址:http://link.233.com/20201/。)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通过EMS或机要的方式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档函或附件2)。我校接收人事档案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为2023年8月15日。未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我校2023年拟录取推免生考生编号在附件3中查询(用于登录硕士招生平台)。
三、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注意:我校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我校预计于4月下旬向定向就业考生邮寄定向就业协议,请考生及时到定向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到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的方式寄回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寄到录取学院)。具体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核对通信地址、定向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准备工作,请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认真核对本人定向就业单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动,请及时补齐或更正。
1、核对信息网址
统考生、推免生均需登录我校硕士招生平台核对信息。逾期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报名所填信息印制、邮寄相关材料。
2、核对内容
(1)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协议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0:00前在我校硕士招生平台中“核实定向单位及通讯地址”模块核实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及单位所在地(没有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的务必补填)、接收定向协议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修改。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填写信息印制“定向就业协议”。
(2)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寄发,寄发之前,请考生登录我校硕士招生平台中“核实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模块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信息填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6:00。逾期不予修改。
五、其他事项
1、关于放弃录取资格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点此下载),按表格说明办理。
2、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22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确认,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3、请务必通过邮政系统(如:挂号信或EMS)邮寄现实表现函调表、人事档案或者定向协议书,不得使用其它快递方式,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14日
附件【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pdf】
附件【附件2-各招生学院人事档案、现实表现函调表办理联系方式.pdf】
附件【附件3-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拟录取推免生考生编号查询(按学院专业证件后4位排序).pdf】
原标题: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现实表现函调表、调取档案、核对通信地址及定向单位信息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2397/info/1022/8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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