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 体检要求
复试结束后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当地综合性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抽血检查)、肝功(抽血检查)、肾功(抽血检查)、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等。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报告》请于5月31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体检报告系统上传流程.pdf。
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寄送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的原件)需于5月15日前,使用EMS或顺丰(请勿使用“顺丰同城”、“达达”等同城配送,快递员无法入校)寄达我校研招办,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行政楼C-31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22,电话:见官网,下同。材料寄送收取情况可通过报名系统“录取材料收取情况查询”页面进行查询,预计5月10日后每周二、五更新。
三、 《录取通知书》投递
《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下旬(以教育部批准时间为准)寄出,届时将在本网页发布相关通知。考生请于5月15日—5月25日(该系统在5月25日后仅可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并认真核对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邮件接收人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修改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确认操作流程.pdf。信函一般是电话联系后投递,请确保手机畅通。
四、 定向协议书签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一式三份《定向协议书》,请下载打印附件(预计5月15日前在此处更新)。协议书的内容、格式不得更改,如擅自更改,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定向考生认真阅读、填写、签署协议书,并于5月31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研招办。
关于新生档案寄送、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等入学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网页后续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6日
原标题: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5931/2023/0506/c2437a18061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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