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4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全日制类别的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在职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必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全部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8.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
9.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陕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10.报考我校会计(1253)、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电气工程(085801)、化学(0703)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