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3302)接收对象:
1.本市范围内高校(含成人高校教学点)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本人户籍在甬的应届生、往届生(包括省内外高校);
3.非宁波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供社保证明。【至少提供2023年7、8、9或8、9、10三个月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浙里办下载)】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提前预报名。
2.报名费用: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
3.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
4. 重要提示: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报期间可随意修改,网报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也不再进行补报。考生应当提前联系报考学校,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在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我市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及你准备选择的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正确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因不符合我市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而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三、网上确认及网上审核
1. 网上确认开始前,本报考点将会就网上确认相关事项发布专项公告(10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或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link.233.com/25039/)。
2. 考生须仔细阅读网上确认公告,在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7:00前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上传”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请考生务必掌握好时间节点,关注短信内容,及时登录确认平台,上传所需材料,因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须去现场进行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携带相关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现场审核地进行原始材料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
四、咨询电话
见官网
原标题: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5953/sswbgg/pages/msgdetail.do?dwdm=3302&msg_id=62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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