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村官证、特岗教师证、三支一扶合格证等)扫描件发至邮箱(见官网)。未按时间发送邮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补充说明:申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加分的考生,加分情况说明应写清本科入学时间、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本科毕业时间;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应包括《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扫描电子版、《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电子版。《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写明联系电话。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23年3月6日
原标题: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6189/tzgg/61032e44c3bd421c860259dcb69137c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