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在全国进入疫情防抗常态化阶段、大部分高校实行半封闭管理的形势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须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详情见官网:http://link.233.com/20025/2021/0320/c3649a73873/page.htm
原标题: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0025/2021/0320/c3649a7387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