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与复试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学院: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保证学校复试工作科学、公平、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现就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与复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招生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全面学习政策文件,认真研讨工作流程系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研招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往年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细则、调剂政策等。提前熟悉复试工作各个环节,研讨细化本院调剂与复试工作流程。二、精准摸排调剂意向,积极组织优质生源2023 年考研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2 日公布,各招生学院要根据近三年国家分数线,科学分析,提前谋划,畅通考生咨询渠道,线上线下并进,积极主动做好调剂生源组织,精准摸排和统计调剂意向。
三、高度重视题库建设,着手拟订复试细则各招生学院特别是新增硕士点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要求,开展学习调研,启动复试题库建设,拟定复试细则,复试试题一律从题库随机抽取。
四、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增强守纪保密意识各招生学院需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派和教育管理,开展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纪律要求和具体流程,切实避免随意承诺考生、虚假宣传、泄密等违规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开展经验交流协作,保证工作平稳有序学校将适时印发《湖北文理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工作培训,召开工作布置会,开展模拟演练。各招生学院,特别是首次招生的学院,要主动开展学习调研,校内结对,校外对标,做好复试的各项筹备工作,落实复试所需人员、场地和设备等,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各招生学院在国家线公布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复试文件,严格落实;要及时组织填写“考生调剂意向信息登记表”和“复试相关准备工作安排表”(格式见附件),并于 3 月 10 日前将电子档汇总报送研招办(联系人,熊老师,邮箱 1411850223@qq.com)。
附件:
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2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与复试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2074/info/1135/52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