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原则
1、坚持科学选才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原则。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等组织,全面保障考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具体名单附后。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
3、根据报考志愿,考生按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上公布的同时,报招生办审批。
2、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根据要求命制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学院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与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4、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院命题教师和其他复试工作人员与学院纪委书记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保存三年。
5、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我院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录取,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学院生源情况,按120%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由于环境工程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上线考生没有达到计划数,分别核减一个名额,环境工程剩余计划调整到资源与环境领域,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剩余计划调整到土木水利领域。去掉推免生和进行计划调整后,环境科学计划招生18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计划招生24人,环境工程计划招生3人,资源与环境计划招生19人,土木水利计划招生17人。名单在学院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6、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考生在复试前报送以下材料,用于进一步的资格审核。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②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③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退役士兵须交“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⑤与考生逐一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我院2023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在已安装研究生答辩监控平台的会议室进行。
(1)笔试(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各学科专业可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与方式由学院自定。
(2)面试(200分):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应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学院自行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总成绩(按百分制)。
七、关于调剂
我院总体上线人数多于计划数,不再需要进行调剂。
八、关于录取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根据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
九、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学院复试咨询电话:0431-88502284.
十、关于违规处理
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3月15日前,学院划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2、3月17日前,学院上报复试实施细则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3月21日上午8:00笔试,笔试地点:前卫北区理化楼第三阶梯教室。
面试时间和地点:
环境科学:3月22日上午8:00在中心校区唐敖庆楼C区236室。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水利:3月22日上午8:00在前卫北区457室。
土木水利:3月22日上午8:00在前卫北区354室。
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3月22日上午8:00在前卫北区260室。
4、3月24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5、4月20日前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
十二、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见官网。
十三、其他
本细则若有与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矛盾之处,按学校文件执行。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原标题: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9537/info/1060/66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