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监督和纪检小组以及技术保障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专业面试的组织和实施。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考场设备维护、考试过程录音录像等工作。监督和纪检小组负责全校各教研部门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复试办法
2023年我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人数根据本专业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名额统筹考虑,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人选的确定
(1)各专业依初试情况确定一志愿复试人选。
(2)一志愿复试拟录取人数不足的专业,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第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3)学校总体上把握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按照教育部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享受初试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5)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link.233.com/14590。
2.复试主要程序及考核内容
复试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面试、体检等工作。
(1)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笔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准考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未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的考核。具体为:
专业笔试:学术型学位考生,主要为专业知识、学术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硕士考生,主要为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测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理解能力。
3.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2)复试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标准进行评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50分,英语测试满分为10分。
(3)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40%)
(4)我们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及时与我校研究生部联系说明,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严格审核后予以初试加分。未与我校联系说明者,视为放弃加分。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4月中旬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后续通知为准。
五、复试考生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对复试合格(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录取排名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服务及监督电话
1.北京市委党校考生咨询电话:见官网,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主楼研究生部
2.北京市委党校监督举报电话:见官网
邮箱:见官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机关纪委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监督电话:见官网
八、其他
1.一志愿复试通知将通过短信发送,调剂复试通知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通知功能发送。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名单及相关通知。
2.录取前、入学前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凡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3.本方案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23年3月17日
原标题: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4590/Web/SearchDetails.aspx?id=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