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及补充说明
现就《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电子音乐作曲及新媒体音乐“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内容更正如下:
研究方向 | 科目序号 | 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 | 考试方式 | 复试科目及要求 |
电子音乐作曲 | ① |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 笔试 |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
② |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 面试 | ||
③ | 外国语听说5% | 录制 | ||
新媒体音乐 | ① |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 笔试 |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
② | 新媒体音乐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 面试 | ||
③ | 外国语听说5% | 录制 |
另:就考生咨询的“演唱”“演奏”类科目线场录制考试方式补充说明如下:
现场录制科目的录制时间和场地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须考生自行录制,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公告,以后续考试安排公告为准。
原标题:关于《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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