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浙大城市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一)一志愿考生:3月31日-4月2日
(二)调剂考生:4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 专业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 085400电子信息 | 计算机技术 | 273 | 38 | 57 |
软件工程 |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0电子信息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273 | 38 | 57 |
控制工程 | |||||
工程学院 | 085900土木水利 | 土木工程 | 273 | 38 | 57 |
艺术与考古学院 | 135100艺术 | 艺术设计 | 362 | 40 | 60 |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三、复试方式
各招生学院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四、成绩占比
以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考核内容
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考核形式以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六、复试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 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三) 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
(四)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五) 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4);
(六) 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七、心理素质测试
我校拟安排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方式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八、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可接受调剂,请达到国家A类线但未被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link.233.com/15953/,教育网网址:http://link.233.com/13279/)发布的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及时申请调剂。
九、进校方式
各招生学院提前将进校通行码发送给考生,复试当天考生凭通行码进校。
十、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官网)
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0日
原标题: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2550/a/announcement/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