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云南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3年3月20日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含加分后的成绩)须符合《西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各学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28088/)上传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pdf格式);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彩色扫描)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格式)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4.西南林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彩色扫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彩色扫描)。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彩色扫描)及《定向就业单位归属地证明》(彩色扫描)。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主动联系报考学院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项目支撑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6.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交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4)(彩色扫描)。
7.考生亲笔签字的《西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彩色扫描)。
8.大学期间成绩单(彩色扫描)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彩色扫描);
9.可选择提供补充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以图片(jpg或jpeg格式)或者pdf文档上传至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并在系统缴纳复试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复试程序
1.3月20日起,校内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发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3月21日起,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3.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六、调剂要求
凡考生参加复试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与初试报考确认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一致,均属于调剂。调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是全国统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剂考生的成绩三上线,即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和西南林业大学调剂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须考对应的统考数学。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
(8)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10)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和要求,以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七、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工作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八、录取
1.各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4.在各学院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3,并在学院通知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招生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联系。
原标题:西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5120/2023/03/21/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