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现将复试考生材料提交要求说明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建议文件格式pdf):
一、资格审核材料
(一)《丽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三)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四)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1)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s://link.233.com/12515/xlcx/bgcx.jsp);
(2)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3)专升本应届生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
(4)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 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link.233.com/12515/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源地址:http://link.233.com/13683/)。
3. 同等学力考生
(1)高职高专考生提交毕业证书(一般为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五)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原件),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政治工作部门盖章;在职往届生由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盖章;非在职往届生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部门盖章。
(六)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七)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4);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3.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网址:http://link.233.com/19866/srcsite/A15/moe_778/s3113/202209/t20220906_658894.html
二、复试材料
(一)个人简况表(附件6)。
(二)大学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四)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及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见学院相关通知公告)。
三、材料提交
资格审核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命名规则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如资格审核-103523210010001-张三-小学教育。
复试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命名规则为: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如复试材料-103523210010001-张三-小学教育。
最终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详情>>见官网
考生复试和入学报到当日,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
原标题:丽水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1444/2023/0320/c3055a32792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