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沈阳建筑大学的信任并选择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基本要求”)及《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要求及日程安排
我校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待研究生招生计划下达后组织开展,预计在3月底由各学院陆续进行,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6日后进行,具体复试资格要求及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及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学院网站。一志愿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初试成绩查询模块备注栏中查询排名。该排名仅为总成绩排名,未统计单科是否达到复试基本要求,不作为是否进入复试的依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在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上降25分,单科降5分。
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要求
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数量及具体调剂要求将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该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学院复试日程安排按期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以现场复试形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详见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四、资格审查材料
我校资格审查工作计划线上开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①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23440/archive/index.jsp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②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见http://link.233.com/12515/xlcx/rhsq.jsp,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③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xlrz);
因不能及时提供有效学籍、学历信息证明,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政审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健康状况调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自行准备其他能证明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关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材料。
五、复试科目选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设置情况,选择确定复试科目,具体选择时间及方式详见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六、加分政策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研招办邮箱。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并确定是否具有复试资格。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为了以更好的状态面对复试考核,请考生在复试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个人防护。
3.复试阶段不再组织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我校研招办及相关招生学院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见官网
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通知,均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原标题: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8386/info/1020/3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