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 总则
1.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初试上线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录取总人数的 120%。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纪委监察室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室和硕士点所在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2.硕士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的复试工作。硕士点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硕士点负责人任组长,硕士点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硕士点各方向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为组员。
三 复试分数及要求
1.我校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机械、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A 类考生)进行复试。也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接受相关专业的调剂复试。
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 5 人。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00 分,单科(满分=100 分)≥30 分、单科(满分>100 分)≥35 分。接收机械(085500)、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类别及相关专业的调剂申请。
3.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申请。
四 调剂
1.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 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调剂的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招生办将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需要调剂的专业及缺额。
(2)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在研究生招生办的归口管理下,各硕士点将根据调剂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24 小时内对调剂申请进行回复。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的 12 小时内,请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和拒绝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五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的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
6.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供本人考籍卡(证)原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 复试方式、内容及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
我校以线下复试的方式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程测试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总分 150 分。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内容包含: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实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科研潜力;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综合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总分 100 分,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主要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
(4)加试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采用综合性考题,每门考试总分 100 分,60 分合格。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符合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程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专业跨度较大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采用综合性考题,每门考试总分 100 分,60 分合格。专业基础课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3.复试工作安排
(1)2023 年 3 月 26 日前,发布《邵阳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2023 年 3 月 27 日前,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发布《硕士点复试工作细则》于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食品与化
学工程学院网站;
(3)2023 年 4 月 6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
(4)2023 年 4 月 6 日开始,发布调剂信息,开展调剂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校研招办统筹安排。
七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总分为 300 分,其中专业课程测试占 150
分,综合面试占 100 分,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占 50 分;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程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
2.对一志愿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进行 排序,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先择优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招生计划,再在调剂考生中择优进行拟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180 分者;
(3)加试成绩<60 分者;
(4)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4.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各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初审,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在研究生工作部
(处)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拟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
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 体检
复试期间,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进行。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等要求进行。体检不符合拟录取专业学习及实践要求者不予录取。体检的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研究生工作部(处)的通知公告栏。
九 监督及复议
1.复试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全面监督。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对其组织二次复试。
2. 实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主动报备。
3.在研究生招生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5431781)反映。
十 其他说明
1.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之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考生网报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考生填写好《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2),签名、盖章后以PDF 格式的文档,按“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的方式命名 ,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方 式 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不接受信息填写不完全、无签名、无盖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拟录取考生凭《调档函》于 6 月 30 日前将本人的全部人事档案原件寄达我校。
原标题: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5739/xkjsc/zsgz/zsxx/202303/P0202303273936496875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