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由学院(学部)按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确需超过此复试比例的专业,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4.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在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学部)可根据本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来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
5.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总分和单科分数线要求方可具备复试资格: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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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律 | 276 | 30 | 45 |
理学 | 259 | ||
工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交通运输) | 253 |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155 | ||
会计 | 177 | ||
工程管理 | 158 |
原标题: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0843/info/1013/21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