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2022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方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等。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研究方阵”。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8年党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此进程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得以进一步深化,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2019年8月26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2020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9月21日,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同时,国务院发布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建设自贸区/自贸港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培养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二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
一、夏令营主题
本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本期夏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在线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
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2022年7月14日
2、开班典礼:2022年7月15日
3、授课与推免生选拔: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
4、结业典礼:2022年7月20日
本次夏令营活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8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3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20%;或其他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10%;
3、外语成绩优秀;
4、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https://link.233.com/13587/Home/NewsDetail/2326)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上海财经大学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为:http://link.233.com/13840;
2、申请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6月12日(注册选择专业即为申请推免专业,一经选定,不能更改,请慎重) ;
3、按要求将(三)申请材料通过email发送到: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22“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截止时间6月12日。
4、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按时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者,报名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2022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申请表PDF电子版,申请表中的签名请使用电子签名;
2、个人陈述PDF电子版(可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
3、专家PDF电子版推荐信2封(可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需要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师分别推荐,推荐信中的专家签名请使用电子签名;
4、本科阶段成绩单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前五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等)PDF扫描件;
7、身份证PDF版扫描件、学生证PDF版扫描件;
8、一寸电子版数码证件照片;
9、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类奖状及证书等)扫描件;
10、个人诚信承诺书PDF版(个人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承诺书书请使用电子签名)。个人诚信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将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最终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的营员,需根据学院后续通知提供纸质版申请材料。学院将根据纸质版材料对申请信息进行再次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推荐免试工作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在夏令营中进行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后初步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
2、取得候选人资格的学生,需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加盖教务处证明章的前六学期成绩单、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材料,我院将对考生的推免接收资格进行重新审查,通过审查并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方能确定录取资格。
3、硕博连读和直博项目的申报,将在入营后进行。
五、入营及通知
材料审核及夏令营资格审定:材料审核和夏令营资格审定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夏令营入营名单将于2022年6月下旬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和法学院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本期夏令营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六、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联系邮箱:shufe_summer@126.com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个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上海财经大学夏令营系统中提交的材料以及邮件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夏令营申请材料,所有数据材料信息一致且真实有效。
如有数据材料信息造假或不一致的情况,本人将自愿放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夏令营入营及录取资格。
承诺人签字(请使用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https://law.sufe.edu.cn/ce/ea/c7989a18404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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