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 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 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完善学校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全校的推免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见官网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选拔组织工作,审核上报推免生名单,并负责推免生接收阶段的工作。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遴选工作(该专项另行通知),遴选条件不得低于本办法之规定。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协调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做好推免生政策的宣传、报名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提供并审核学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审核学生推免申请材料等。
二、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推荐条件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17〕35号)规定的纪律处分记录。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学类等专业的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学习成绩优秀,前6个学期(四年制)或前8个学期(五年制)平均学分绩点(含必修课、选修课)≥3.0,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七)按时修读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经初审能预期毕业。
四、测评排序
申请推免生在其所在专业按照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择优选拔。
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桂理工学〔2017〕37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个方面内容,各项满分为100 分,分别按20%、60%、5%、15%的权重进行折算。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之和÷学年数。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智育、德育、体育、能力单项成绩排序。
若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方法有修改变动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名额分配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统筹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和国家级一流专业数量,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
(二)学院分配各专业推免生计划时,应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可适当向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倾斜。
(三)属于教育部推免生专项计划(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的,其对推荐专业要求、推荐名额、推荐标准、就读院校专业等有特殊规定的,按接收学校要求执行;没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四)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可按适当比例、以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定递补推荐人选。若推免生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其名额由递补推荐人选依次递补。递补推荐人选的遴选标准、公示条件等不变。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发布学校推免工作通知。
(二)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拟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公布。
(三)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推免生的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获得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部推免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推荐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获批准的学生方具有免初试资格。
七、管理与监督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学生对推免生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书面反映。
原标题: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6880/guilinligongdaxue2024tuijiangunaliban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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