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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研究生考试大纲:《保险专业基础》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3-07-21 09:42:11

《保险专业基础》435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保险专业基础》是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主要考察考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水平,注重考查考生运用相关原理与方法分析经济、金融和保险领域的现象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达到甄别优秀考生以进一步学习保险专业知识,提升保险理论和保险实务操作技能的目的。

二、考试范围

《保险专业基础》科目的考试范围包括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三部分的内容。其中,经济学基础包括:消费理论、生产理论、成本理论、市场理论、国民收入的核算与决定、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金融学基础包括:金融资产、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保险学原理包括: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市场与监管、保险科技及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

《保险专业基础》科目的考生应该深入理解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来分析专业领域的常见现象和具体问题。跟踪我国乃至世界在经济、金融和保险相关领域发生的重大现象和热点问题,并能够综合运用经济、金融和保险专业理论对此进行系统的、深入的分析。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考查比例: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三部分占比约为30%、20%和50%。

(四)题型

1.名词解释;

2.简答;

3.案例分析;

4.论述。

五、参考书目

1.张连城编著,《经济学教程》(第四版),经济日报出版社,2021年;

2.冯瑞河、王德河主编,《金融学》(第二版),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年;

3.庹国柱主编,《保险学》(第十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1年。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少数考试内容指定参考书目中没有介绍,考生需要自己查阅其他专业书籍。

2.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原理三部分的考查比例仅供参考,命题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小幅调整。

3.考试内容涉及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回答问题。

4.论述题一般情况下为三选二。

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

一、经济学基础

(一)消费理论

1.【理解】效用、总效用、边际效用的含义;

2.【掌握】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消费者剩余;

3.【熟练掌握】无差异曲线、预算约束线与消费者均衡;

4.【理解】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5.【熟练掌握】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的含义及应用;

6.【了解】了解价格-消费曲线和收入-消费曲线;

7.【掌握】恩格尔曲线和恩格尔系数;

8.【理解】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二)生产理论

1.【理解】生产函数、短期生产函数和长期生产函数的含义;

2.【掌握】里昂惕夫生产函数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3.【理解】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的含义;

4.【熟练掌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和企业生产的三阶段理论;

5.【熟练掌握】等产量线、等成本线与生产者均衡;

6.【掌握】规模收益的类型及其变化规律;

7.【理解】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8.【了解】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成本理论

1.【理解】成本函数、会计成本、机会成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2.【掌握】短(长)期成本函数与短(长)期成本曲线族;

3.【理解】总收益、平均收益和边际收益;

4.【了解】不同需求条件下的收益曲线;

5.【熟练掌握】利润最大化均衡条件和停止营业原则。

(四)市场理论

1.【理解】市场的不同类型及其特征;

2.【掌握】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的短(长)期均衡;

3.【了解】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的厂商(行业)供给曲线;

4.【了解】古诺模型、斯威齐模型和卡特尔模型;

5.【理解】理解不同类型市场的效率;

6.【理解】市场失灵和政府的作用。

(五)国民收入的核算和决定

1.【掌握】经济活动水平的衡量;

2.【了解】国民收入核算的方法;

3.【理解】均衡产出、消费函数与储蓄函数;

4.【理解】简单国民收入的决定;

5.【熟练掌握】乘数及其作用。

(六)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

1.【理解】投资函数、货币需求函数和货币供给函数;

2.【掌握】产品市场的均衡和IS曲线;

3.【掌握】货币市场的均衡和LM曲线;

4.【掌握】IS-LM模型(均衡国民收入和均衡利率的决定与变动);

5.【了解】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1.【掌握】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2.【熟练掌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基本工具和类型;

3.【理解】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内在稳定器;

4.【理解】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数量效应和时间效应;

5.【理解】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

6.【熟练掌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综合运用。

二、金融学基础

(一)金融资产

1.【理解】信用工具、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

2.【理解】金融资产的基本特征与分类;

3.【掌握】货币的类型和货币层次;

4.【掌握】现代信用的基本形式;

5.【熟练掌握】票据、信用证、债券、回购协议、股票和外汇的含义和种类;

6.【理解】金融衍生资产的定义及其产生发展的原因;

7.【熟练掌握】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的含义及种类。

(二)金融中介机构

1.【理解】金融中介机构的含义、种类和功能;

2.【掌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

3.【熟练掌握】商业银行的存款派生创造;

4.【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性质和功能;

5.【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和基础货币;

6.【了解】共同基金的种类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业务种类。

(三)金融市场

1.【掌握】资金融通的方式;

2.【掌握】金融市场的含义、要素、分类和功能;

3.【理解】外汇市场的交易方式;

4.【了解】有效市场假说;

(四)金融制度

1.【掌握】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2.【掌握】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国际货币制度的发展阶段;

3.【理解】汇率和汇率制度的定义、汇率制度的类型;

4.【理解】金融监管制度的构成要素和类型;

5.【理解】金融监管的原则、目标和内容;

6.【熟练掌握】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和资本充足率。

三、保险学原理

(一)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1.【理解】风险和风险单位的含义、风险的特征;

2.【掌握】风险的组成要素和分类;

3.【理解】风险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4.【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方法;

5.【理解】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6.【理解】保险的含义、性质、功能和产生的条件;

7.【掌握】保险的一般分类。

(二)保险合同

1.【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分类和形式;

2.【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3.【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练掌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5.【理解】保险合同的无效和效力补正;

6.【理解】保险合同双方义务的履行;

7【熟练掌握】保险合同的撤销与解除、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

8.【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理解】保险利益的性质和成立的条件;

2.【掌握】保险利益原则及其意义;

3.【理解】保险利益的种类及保险利益的存在、转移和消灭;

4.【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和产生的原因;

5.【熟练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

6.【理解】近因原则的含义;

7.【掌握】近因的判断方法和近因原则的适用;

8.【理解】补偿原则的含义、意义和限制条件;

9.【理解】代位追偿的含义和意义;

10.【熟练掌握】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要件和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11.【理解】物上代位和委付;

12.【熟练掌握】分摊原则的含义和分摊的方法。

(四)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1.【理解】保险经营的特征和原则;

2.【理解】保险产品定价的数理基础和原则;

3.【了解】寿险产品和非寿险产品的费率厘定;

4.【掌握】保险公司的营销(展业)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和防灾防损;

5.【了解】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

6.【理解】保险资金的来源、投向和运用的组织模式;

7.【掌握】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和财务报表的种类;

8.【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评价指标和应用。

(五)保险市场与监管

1.【理解】保险市场的含义、特征和分类;

2.【理解】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3.【理解】保险监管的含义、目标、体系和方式;

4.【理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和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

5.【熟练掌握】我国第二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监管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主要内容;

6.【了解】完善“三支柱”监管的协调机制。

(六)保险科技及其应用

【了解】保险科技的定义、特征与发展现状;

【掌握】科技赋能保险的主要场景与模式;

【理解】保险科技与保险行业价值链变革。

第三部分 题型示例

一、名词解释

风险管理

解题思路:首先,用一两句话写出准确的名词概念。其次,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概念作适当拓展。例如,本题可以指出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关键,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

简述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和平均变动成本之间的关系。

解题思路:首先,分别解释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和平均变动成本的概念。其次,画图指出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和平均变动成本之间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短期边际成本曲线将向上依次穿过平均变动成本曲线和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这意味着,在此之前,随着产量的增加,边际成本小于平均变动成本、短期平均成本;在此之后,随着产量的继续增加,边际成本大于平均变动成本、短期平均成本。(也还可以利用成本函数及其导数来说明三者之间的关系。)再次,需要简要指出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作用。

三、案例分析

2012年5月,个体商户孙女士名下的甲、乙两机动车在外出进货途中由于能见度差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乙车对事故负全责,甲车无责。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甲、乙两车分别损失1万元和2万元,无人身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孙女士的这两辆车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均为5万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车的损失分别由哪个(些)险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保险公司对甲车的损失赔偿之后是否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为什么?

解题思路:(1)首先,甲乙两车因追尾而发生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两辆车因碰撞而发生损失。“碰撞”属于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甲乙两车的机动车辆损失险需要对各自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都属于责任保险,其承保被保人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第三人的损害,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属于被保险人造成自身的损害,没有第三人,因此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再次,甲乙两车的损失全部由各自的车辆损失保险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因为该条款在本案中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同相关法律相冲突。

(2)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项下对甲车的损失赔偿之后不能享有代位追偿权。因为本案中事故责任人是被保险人本人,也不存在引发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保险人不能对被保险人本人以及其家庭成员或者组织成员行使代位追偿权。

四、论述题

2013年8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8月5日开始普通型寿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上限的规定。

请谈一谈你对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认识。

解题思路:首先,指出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其次,指出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的影响;再次,指出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应对策略。

原标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0700/zsks/skzl/1454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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