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招收专业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网上调剂意向采集,4月6日正式开通调剂服务。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欢迎有调剂我校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link.233.com/15953/,教育网网址:http://link.233.com/13279/),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
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及调剂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注:具体以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2023年调剂情况 | 联系电话 |
001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 085400电子信息 | 04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较少名额 | 见官网 |
05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
002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0电子信息 | 01新一代电子信息 技术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接收调剂 | |
06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接收调剂 | |||
003工程学院 | 085900土木水利 | 01土木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接收调剂 | |
004艺术与考古学院 | 135100艺术 | 08艺术设计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接收调剂 |
二、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请在“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二)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六)调剂考生应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与要求。
三、调剂程序要求
(一)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学院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根据调剂相关政策要求,仔细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并在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
(四)调剂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四、调剂名单确定
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报研究生处审核后自行对外公布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报考!
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30日
原标题: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2550/a/announcement/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