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 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 学术型 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 承担专业技术或管 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1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 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录取当年 9 月 1 0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业务 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领域)原则上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4) 巳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 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 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 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 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 学考试形 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以及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 理(代码为 12560 1 ) 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 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 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或获得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 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佪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 信息公 开 暨 管 理服务系 统” ( 网 址: https//yz. chs i. com. cn/ tm ) 填报志愿并参加 复试。已被学校接 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 当年硕士 研究生考试 招生,否则 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有25 个一级学科、 3 个二级学科 、21 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 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实际录取中将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类别
(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 学习方 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 , 执行相同的 政策和标准,考生在 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 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 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 在从事其他 职业或者社会 实践的同 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 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 制研究生招收在 职定向就 业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 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 生人事档案, 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应 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 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 学校不承担责任 。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 进行网上报名 , 并在网上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 022 年 10 月 5 日 至 10 月 25 日 , 每天9: 00- 22: 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 00- 22: 00 ( 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 时间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h t t ps: / / yz. chs i . cmo . en , 教育网址: ht t ps : / / yz. chs i . en ) 填报信息。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上报名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 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 写学 习情况和提供 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 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 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 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 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 进行认证, 复试时须提交学历 ( 学籍 )认证报告, 审核不通过或未提交认证报告者取消复试资格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考 生, 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 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 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 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 写个人 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3.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
( 二)网上确认
考生( 不含推免生 )应在 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 育招生考 试机构自行确定 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 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 需要, 按要求提交本人居 民身 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 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 , 确定考生的考 试资格。考生填 报的报名信息与 报考条件不符的, 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考生应 当在考前十天左右, 凭网报用户名 和密码登 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 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 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可在 学校研究生工作 部网站下载自命题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 究生工作部 网站公布, 考生届 时可在网上查询, 不再发 送考生书面成 绩通知单 。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 布。届时考生可登 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 生调剂服务系统 ” 填报调剂志愿。
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调剂工作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 录取后待遇与第一志愿考 生相同 。
九、复试
( 一)复试是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重要组成部 分, 用于考查考生的创 新能力 、专业素养和 综合素质等, 是硕士研究生录 取的必要环节,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 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主要是考核考 生本人的现实表 现, 内容包括考生的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等方面。 学校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 三)学 校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旬, 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 行差额复试 , 差额比例 一般不低 于 120 %。 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 究生工作部 网站公布 。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 材料原件及考 生资 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 。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参加复试 的考生,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 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 生可以不 加试。
(六)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
(七)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 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 接受其他 招生单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 ” 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底绩要求。
( 八)考生体检 工作由学校校 医院在考 生拟录取后 组织进行 。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 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 2 003 )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 201 0 ) 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档录取
学校根 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 单。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呫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
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全面考查 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 情况。函调的考 生现实表 现材料, 需由考 生本人 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 事、政工部门加 盖印章。考查合格者发放 录取通知书, 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 , 取消其录取资格。学校为录取考生打印《 录取登记表》, 盖章后存入考 生的 人事档案。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非全日 制艺术硕士学制为 4 年)。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学 习年限为 2 至 4 年; 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 生学习年限为 3 至 5 年。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 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 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 学术学位硕 士 0. 8 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 l 万元。工商管理硕 士( MBA ) 学费总额为 6 万元,工程管理硕士 ( MEM) 、会计硕士 ( MPAc e ) 学费总额为 3. 6 万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每 生每学年学费 标准 1. 2 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 士 ( MBA ) 学费总额为 6 万元, 非全日制 工程管理硕士 ( MEM)、会计硕士 ( MPAc e ) 学费总额为 4. 5 万元。
以上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执行。
十三、 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 请下列奖( 助)学金。奖( 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 究生工作部网站。
(一)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 档案及工资 关系 巳转 入我校 )培养的在校研究生。 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 生每年 900 0 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用 于奖励学业成 绩特别 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 现突出的研 究生。 硕士生奖励标 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 类。研究生新 生学业奖学 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 试成绩、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 在校生学业 奖学金是根 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
一等学 业奖学 金: 6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10% )
二等学业 奖学金: 4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25% )
三等学业 奖学金: 2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 40 % )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 金, 并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 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两档, 第一档为 10000 元, 第二档为 6000 元。
(四)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学金
学校设立奖学金 ,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高水平竟赛等方面取得突 出成绩的 研究生。
( 五)研究生 ” 三助"(助 教、助研和助管) 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 经费、学费收入 、社会捐助等 资金, 设置研究生 ” 三助" 岗位 , 并提供“三助" 津贴。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 1 04 33
地 址: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55000
网址: h t t ps: / / y j s h. sdut. edu. en
原标题:山东理工大学 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7164/2022/0915/c5153a46866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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