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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曲阜师范大学 2022-10-21 10:51:36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拓展于日出先照的海滨日照。是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建校67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是全国知名的人才培养基地、区域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高地。近年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目前拥有各类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6500余人。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5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更多学校详细介绍见:https://link.233.com/14577/info/1063/7295.htm

■学费与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金融、图书情报等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4年。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3年学制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每生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三)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

(四)其他

在校生还可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圣地英才奖”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等。

经济困难学生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年。

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的学术讨论交流活动。

■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人文精神。从2007年开始,学校已举办十五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如今该论坛已经成长为学校精品学术活动;从2005年开始,学校已举办十七届“‘和衷杯’羽毛球师生联谊赛”,每年一届的羽毛球、乒乓球赛已成为学校的品牌赛事;“毕业杯”足球赛、春季田径运动会、篮球赛等体育赛事研究生都组队参加。

儒雅圣地,斯文在兹;蔚蓝海岸,写意人生。儒风与海韵辉映,传统与现代交融,日新其德的人文底蕴、诲人不倦的育人传统、开放创新的时代精神,曲阜师范大学是莘莘学子沉潜积淀、求索求知、砺炼升华的宝地。六十载风雨洗尽铅华,美丽曲园将以更加崭新的姿态迎八方学子、纳天下英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考生在满足(一)中第4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考生在满足(二)中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

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link.233.com/14577/,下同)的相关通知。

三、报名

(一)报考点选择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并欲在济宁参加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网上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考试。

3.以下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和网上确认。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link.233.com/13279,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为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备审核。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 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相关要求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及入学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我校免费提供纸质版招生简章,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招生学院;也可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电子版招生简章。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将及时由其公布。

四、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 分。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

(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23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23年4月中旬完成。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22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3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4577/info/1063/7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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