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4人,岐黄学者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79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35人。
学校自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2家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覆盖了甘肃省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始终倡导“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院部(附属教学医院)和学位点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在不断加强研究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专家学术讲座和学术科研活动。通过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研究生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的活动,切实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硕士研究生,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一般为3-5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2023年医学门类(除公共卫生、比较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
(五)我校2023年生物医学工程(083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工学、理学本科毕业生;比较医学(1002Z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限招全日制医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1053)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全日制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医学心理学(1002Z2)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心理学本科毕业生;卫生事业管理学(1005Z3)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
(六)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 报考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要求报考。
(八)在职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考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不予准考。
(二)凡是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具体要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https://link.233.com/15953)。
(三)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5953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查阅有关报名信息。
(四)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名称及其代码)须与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同时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报名程序,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向当地报考点咨询。
七、考试
我校所有专业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临床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各级公示均无疑义后由教育部批准为录取名单。
十、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link.233.com/10564)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见官网
传 真:见官网
电子邮箱:见官网
原标题: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0564/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4&id=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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