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文件精神,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1061 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6 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 1006 人、非全日制研究生 55 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专业学位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予考试。
6.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㈡报考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各项要求外, 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㈢报考我校竞赛组织、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 1.2.3 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㈣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仅限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link.233.com/13279)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要注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5.其他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原则上非全日制各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初试
㈠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㈡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083400 风景园林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555 园林建筑环境设计”在 12 月 26 日进行(上午 8:30-12:30)。“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135107 美术”、“135108 艺术设计”、“130400 美术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上午 8:30-11:30)。
㈢初试科目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五、复试及录取
㈠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3 年 3 月下旬,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link.233.com/20555)公布。
3.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接受调剂考生。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㈡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5.录取新生应于 2023 年秋季入学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必要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习地点
㈠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学位为三年、专业学位为二年至三年。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专业学位为三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㈡学习地点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南校区。
2.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东校区。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北校区。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㈠学费
2023 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为 15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 10000 元/学年。
㈡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 20000 元/生/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本科辅导员岗位,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补助。
八、其他说明
㈠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现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㈡请考生及时登录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link.233.com/20555),查阅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 3999 号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0:30、14:00-16:00 咨询电话(传真):见官网
由于疫情原因,不接待现场咨询。
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人员信息表》。
原标题: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0555/info/1049/2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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