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两个研究方向。
一、招生人数
拟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3名(专业范围为药学),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学制
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
(二)复试
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link.233.com/12729/)
(三)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2023年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
七、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23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就读期间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对2023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1.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12000元/生,第二、三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8000元/生/年;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10000元/生,第二、三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8000元/生/年。
3.学校免住宿费。住宿条件为2人一间。
4.凡录取我校考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5.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6.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7.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与比例按当年江西省教育厅文件执行(2022年40%学生获奖,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
8.每学年开展一次宜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评选比例为20%(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7%、三等奖学金8%),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江西省学业奖学金与宜春学院学业奖学金同一学年不重复获得。
9.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300—6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在参加项目研究期间,给予研究生生活补助不低于200元/生/月。
10.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八、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link.233.com/12729/)及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http://link.233.com/27594/)将及时发布2023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与学位点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见官网
邮箱:见官网
3.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见官网
邮箱:y见官网
宜春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专业科目
一、初试专业科目(药学综合)
1、药学基础综合考试范围:
有机化学(50%)、分析化学(50%)、生理学(50%)、生物化学(50%)
2、要求:上述考试范围四选二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
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三、复试专业测试科目
药理学
原标题:宜春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2729/2022/0922/c2025a11677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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