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2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29人,硕士生导师1851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4年,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9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77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7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6项。出版学术专著78部,发表高水平论文3589篇。近5年来,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5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久,是学校信息
单位代码:14432
单位名称:河北中医药大学
招生电话:见官网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link.233.com/1067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邮编:050091
选拔方式
1.推荐免试(含”5+3”转段):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者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初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生转段工作与推荐免试工作同时进行,相关要求另行发布。
2.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招生计划和学制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14名(含推免生、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学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2023年6月,教育部批准我校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我校将积极申请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8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5.报考各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应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中医学类专业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正在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已经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再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规定,须为护理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中的备注项。
6.凡跨学科门类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7.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截止后1周内,将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外,其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我校各专业招收推免生和接收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转段学生的情况,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如研究生毕业之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定向就业”类型,并在复试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及调剂安排,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link.233.com/15953,教育网址:http://link.233.com/13279)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人,专业型硕士7000元/年/人。
2.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
(2)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3)助研、助管津贴。注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并适当发挥对生活学习的资助作用。
(4)其他政策。我校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吸纳社会资助、推荐实践岗位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其他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体检各项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https://link.233.com/10672/),届时请考生网上查询。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原标题: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0672/col/1628824153772/2023/09/17/1694943994408.html
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3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MFA)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20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元/人·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10000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体育专业12000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录取至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③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践(实践时间为18个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报名参加以下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代码:10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2024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时满足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4年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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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江大学2024年研招】长江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4962/info/1022/57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