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科目 | 2023年12月23日 | 2023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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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90名,包括统招考试、“5+3”一体化硕士及免试推荐三部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最后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中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
面向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4.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业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热爱护理专业,献身护理事业,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5. 医学技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800)
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具有独立担负某些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着手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某些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实用型人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学校等相关部门纪律处分。
(二)学业水平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符合报考相应类别护士资格的条件;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我校实行各招生专业按照所在学院进行招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报考学院、专业,误报后果自负。
(7)第一临床医学院专业目录内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7-8为基础医学院招收的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为基础医学院导师;第一临床医学院专业目录内针灸推拿学(学术学位)研究方向3、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5为推拿方向;第二临床医学院专业目录内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6为推拿方向。报考以上专业相应研究方向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总分单独排序和录取。
2.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报考点分配以研招网公告为准。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报注意事项
(1)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简章内容进行报考,因漏填、错填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link.233.com/12515;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大写英文字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为: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等。
(4)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均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ljucm.net。在招生过程中,有关通知及要求将在手机短信平台上通知,考生要保证手机信息畅通。
报考考生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在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具体加分政策及填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6)考生按规定网上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应按照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届时以我校官网发布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通知》为准,请选择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非全日制生源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学术综合、药学学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医学技术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307):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西医综合(代码704):考试科目含生理学36题、生物化学27题、病理学27题、内科学(包括诊断学)54题、外科学36题;
中医综合(代码705):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30题、中医诊断学30题、中药学30题、方剂学30题、中医内科学 35题、针灸学 25题;
护理综合(代码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92分、内科护理学116分、外科护理学92分;
中药学术综合(代码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学术综合(代码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50分、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60分、药剂学75分、药物分析学60分、药理学75分、药事法规30分;
医学技术综合(代码706):考试科目含人体解剖学150分、病理学75分、生理学75分。
③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150分),第四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150分),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业务课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707);
业务课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代码801)。
(二)复试部分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六、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4药学院、005人文与管理学院、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07佳木斯学院、008医学信息工程学院、009国际教育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元/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7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6.联系电话:见官网;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邮编:150040;
九、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4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9384/info/1090/18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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