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8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在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开展全面交流合作,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坚持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十三五”以来,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化学学科、材料学科、工程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为A类,哲学、化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6个学科评为B类,学科发展速度和整体实力居于省属高校前列。2022年再次获批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16个学科入选建设序列,外国语言文学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8个学科入选培育建设学科。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教学院部30个,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交叉12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3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2个;国防特色学科4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规划教材40部,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黑龙江大学坚持教学立校,以优质的教育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教育质量优异,教学成果斐然。在2001年和200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获得优秀结论。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拥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提名7篇(次),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41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5000余名,各类研究
生9000余名。建校以来已为祖国和龙江培养3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其中有以阎明复、张左己、姜大明等为代表的诸多政界精英;有以叶正大、刘晓江等为代表的多位高级将领;有以李凤林、潘占林等为代表的数十名共和国优秀外交官;有以李锡胤、吕冀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新时期,还陆续涌现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何建章、“网络感动中国人物”陈顺达等先进人物。
黑龙江大学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优良,校区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8亿元,馆藏图书420余万册,拥有可容纳3万余名学生住宿生活的大学城,设施先进的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餐饮中心等办学基础设施,以及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
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700人,研究生导师近100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00余人;获得国家(省)教学名师等各类国家(省)级荣誉奖励以及入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近200人次。
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走科研兴校之路。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中俄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黑龙江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乌克兰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催化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催化与能量转换过程中的材料化学引智基地、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中俄催化技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农业微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糖料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甜菜种质中期库等众多国家(部)级高端科研创新平台;拥有省重点培育智库、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机构66个;拥有30余个校级科研机构,现已基本构成多学科、立体化、完整均衡的科研创新发展体系。“十五”以来,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6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2项,年度被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已达1600余篇,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近4万项,其中有近1600项成果获国家、部委、省级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25项。李锡胤、潘国民教授主持编撰的《俄汉详解大词典》获国家图书奖,并作为国礼赠送给俄罗斯国家领导人。学校编辑出版的《求是学刊》、《外语学刊》、《自然科学学报》、《中国糖料》、《满语研究》、《黑龙江大学工程学报》、《黑龙江教育》、《北方法学》、《俄罗斯学刊》、《远东经贸导报》(俄文版)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通过整合、凝练和优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作出积极贡献。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黑龙江大学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围绕龙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通过广泛参与决策咨询,承担高层次项目和应用性研究课题,参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担任实际部门顾问等多种形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对俄经贸文化交往和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在自然科学领域,黑龙江大学强化理工科优势特色,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力度,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化学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中取得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我国第一个机群并行数据库服务器系统、无模型控制器、IC卡电脑加油机、L—乳酸菌系列保健产品等科研项目成功实现成果转化,为龙江产生经济效益均数亿元。黑龙江大学积极整合科技资源、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辟建黑龙江省第一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形成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科技产业群体,年均产值上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黑龙江大学校办产业学府书城是全国大学最大的书城,年营业额上亿元,曾获全国文化产业先进集体称号;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作为全国地方性大学出版社的杰出代表,曾多次荣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并荣获“出版业网站百强”荣誉称号。黑龙江兰西油豆角科技小院等5个科技小院入选第一批国家级支持建设行列。
黑龙江大学注重通过树立和涵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丰富多样的校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和谐校园。黑龙江大学曾圆满承接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主运动员村任务,开中国大学承办国际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之先河;曾成功承办亚洲男篮锦标赛、全国女篮甲A联赛、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以及教育部主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大型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等众多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黑龙江大学通过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关爱平台,开辟学生工作一站式服务区、校长信箱、学业导师网络平台、学生工作热线、后勤服务热线、心理咨询热线和“校园110”热线等。黑龙江大学是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高度重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对俄办学特色,现已初步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目前,黑龙江大学已经与23个国家的80余所大学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先后向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派出联合培养学生40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24000余人次,年均派出各类出国留学学生3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1500余人次。学校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共建高翻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共建俄语测试中心;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中外人文交流合作平台。学校高度重视与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开展内地与港澳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及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
风雨砥砺开创优良传统,继往开来谱就精彩华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黑龙江大学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遵循“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学科为龙头、管理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模式,牢牢把握省部共建的战略机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澎湃的活力和更加豪迈的情怀奔向无限美好的未来,为努力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开拓奋进、再铸辉煌!
黑龙江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交叉12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3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8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36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116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导师近1000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90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24年黑龙江大学共有11个学科门类35个一级学科的102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3个专业学位类别的4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2900人左右。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管理(教育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等方式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tm)填报志
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
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s://link.233.com/14878/。3月,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关于复试的详情届时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录取考生在入学时(以学校通知为准)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制与学费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大学的具体情况,现就学制与学费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见官网
(二)奖助学金政策
黑龙江大学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困难补助金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覆盖比例5%,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覆盖比例10%,奖励金额10,000元,三等覆盖比例15%,奖励金额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本章程介绍了我校2024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供考生参考。各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招生计划为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合理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不提供参考书订购服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教育部招生文件正式下达后,本章程内容可能有微调,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内容为准。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上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返回普通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黑龙江大学欢迎你!
原标题:关于发布黑龙江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4878/info/1007/93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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