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说明如有变更,请以当年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我国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的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19年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1937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后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72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年,学校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2年,西安仪表工业学校整体并入西安理工大学。学校以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起始年,5月1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
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700名。有教职工2650人,其中高级职称1009人。现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8个本科专业,其中3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属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设计学等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化学、农业科学等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在“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501-600位,全国高校89-110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室13个。有外籍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荣誉、团队、项目)36人(个),其中外籍院士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个、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5个。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45人、“特支计划”15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2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40多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102项,省级教改项目95,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1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34部;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4个首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7个第二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陕西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4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1名教师荣获首届全国高校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名教师获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1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入选工信部首批“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9项,教材研究基地1个。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和培训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年作为全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8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建有46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科技部技术推广中心1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近十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研经费31.95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12.46亿元,横向科研经费19.49亿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31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7项。获批国家重点重大项目7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4项、重点项目23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课题1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61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部级一等奖46项。发表高质量论文6560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210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5件。转让许可知识产权975件,在2022年度“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中位列全国高校第42位。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属示范高校,与省内外240余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等地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17个。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高。
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有2个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学校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双创中心下属的“西理工/工创汇”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等多项赛事中成绩优异。
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设有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陕西省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定向锦标赛、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屡获大奖,学校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先后20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生培养,来自20多个国家的100多名学生来校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国际化校园氛围有效提升。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逐步建成,科研国际化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余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制造”和“智能建造”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
1.金融硕士(MasterofFinance,简称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2.法律硕士(JurisMaster,简称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
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
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3.翻译硕士(MasterofTranslationandInterpreting,简称MTI)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ofEngineering,简称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4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6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
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ofBusinessAdministration,简称MBA)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自2017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也纳入工商管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
6.会计硕士(MasterofProfessionalAccounting,简称MPAcc)面向会计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ofEngineeringManagement,简称MEM)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8.设计硕士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设计硕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说明
2024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000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余名(仅部分专业学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水平的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校提交有进修过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理工农学类经济管理类法学外语类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a.计算机基础(理工)
加试科目:a.计算机基础(理工)
加试科目:a.计算机基础(文史)
加试科目:a.计算机基础(文史)
b.大学物理
b.管理学基础
b.现代汉语
b.中外艺术史论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收单考生,详见附表4):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2024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直接攻博”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详见附表6)。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并在第一学年可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奖助政策为准。
(六)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有关规定及通知。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教育网址:https://link.233.com/13279,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493/)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与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不超过30000元/生·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费60000元/生·年。国外学费以合作高校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设计硕士):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士生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学业奖学金,5000元/生·年。
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友好人士在本校设立。已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类别。
5.研究生奖励制度。①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和金额视竞赛或活动的等级、人数确定。②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包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获得者进行激励,奖励范围及额度以当年的激励政策为准。
6.其他专项资助。晨露资助寒门学子读研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偿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面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详见国际工学院有关资助办法。
7.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兼职岗位。
九、其他说明
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2.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1,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2,工程硕士招生类别详见附表3,拟招收单考专业详见附表4,招收推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5,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6,请考生注意查看。
3.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4.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5.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
(网址:http://iec.xaut.edu.cn/)
7.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代码
见官网
原标题: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2493/info/1096/43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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