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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沈阳工程学院 2023-10-11 09:13:16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是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21个,省级科研平台12个,1个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近五年来,成功获批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级项目361项。科技园累计孵化科技企业18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等20余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航空技术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等20多所国外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

一、招生专业领域

2024年我校拟招生人数为124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共有两个专业领域招生:(1)电气工程(085801),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085802),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电气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领域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动力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4人,教授10人,博士28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1人、产业高端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学院拥有辽宁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两个省级实验平台,拥有3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示范基地,2个辽宁省研究生实践基地。拥有辽宁省电力物联网系统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电网节能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智能电网全数字仿真实验室、智能微电网实验室等国内技术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基地于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基地2022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7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7人,硕士生导师31人。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电力仿真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5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共建配电网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院、供热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工程学院泰和流体现代产业学院4个辽宁省校地校企研究院和现代产业学院。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link.233.com/1617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link.233.com/16174/)。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10.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11.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见官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link.233.com/16174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原标题: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6174/info/1018/28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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