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报考有同等学力申硕、专业硕士、高级研修班、中外合办4种方式。
申硕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条和第(二)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专业硕士分为非管理类和管理类:
非管理类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管理类报名基本条件
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基本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致力于将相关专业应用于生活和工作的中高层人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足够时间,可全程参加课程学习;
5、招生对象主要是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及中高管团队,各级分管经济的政府官员等。
注:由于各招生单位开设专业不同,因此各招生单位所开设的高级研修班报考条件也有一定区别,具体招生条件要根据招生单位开设专业来定。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工作的计划、报名和入学考试日期全国未作统一规定,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不同招生单位所开设的专业也有区别,所以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条件也是各招生单位根据所招生的专业自定。
以下信息为各招生单位常用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并有3年工作经验。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如英语四、六级,或者托福、雅思成绩。
注:各招生单位根据不同专业,报考条件不同,详细请查看具体招生单位招生简章。